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全校交通安全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近期,各地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组织开展全校交通安全暨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三、排查整治内容
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省教育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情况;对照《部门(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见附件1),查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安防建设、防汛、防溺水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排查重点。盯紧校内交通秩序、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校车管理等交通安全管理重点环节和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用电用气、老旧线路等关键部位。
(三)加强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责任追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重大风险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出未查出、应整改未整改的,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部门、单位于427日、525日、625日前分别将排查整治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动人次、发现问题种类和数量、已整改问题数量、未能立行立改问题数量及具体描述等,要求简洁明了、数据详实,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和《自查整改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至安全工作处邮箱sjzxybwc123@163.com。 

附件1-2        
 
 
安全工作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