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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点击数:
 转发自: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5〕8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力量,完善学科覆盖结构,现决定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未入库的全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考试纪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条件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艺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法学类、法学其他类、哲学类等紧缺学科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限制)。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二、遴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限。
三、申报截止日期
拟申报人员,及已在库专家因个人信息(如职称、联系电话等)变动需进行修改的,务必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信息在系统填报,详情请实名进QQ群(414726036)。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11-66617073 
电子邮箱:342090214@qq.com
                                
人事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