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点击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石家庄学院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工作实际,制定石家庄学院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教师教育学院院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主任对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相关人员熟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档案,准确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日期、发现人员、所在场所以及治理隐患的责任人等有关情况。

四、发现安全隐患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组织整改。

(一)对人为隐患,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为不安全行为。

(二)对设备隐患,加强隐患设备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确保隐患措施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和时限要求完成。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监控保障措施。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

(四)对本单位自身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申请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所有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重特大隐患实行一事一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台账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场所。

(三)参加安全隐患排查的人员。

(四)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

(五)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六)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七)复查验收时间、验收人员和复查验收情况。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202010